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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稅制改革應兼顧社會公平 (台灣時報 社論 2008.4.25)新政府稅制改革應兼顧社會公平-追求經濟效率需要全盤檢討 準總統馬英九先生在對科技界進行「請益之旅」時,重申了上任後將推動「營利事業所得稅」與「遺贈稅」調降的承諾,並將在上任後成立稅改小組,就能源等議題進行討論,以達到「輕稅減賦」的目標。我們認為,稅制改革591的確是個重大議題,涉及經濟效率、社會公平和國際競爭等各種層面,需要進一步謹慎研究;因此支持以「全國賦稅改革會議」的模式,廣徵各方意見,再由稅改小組深入研究,提出周全的方案,萬不可在沒有聽取外界聲音的情況下驟下決策,以免思慮不週而引發爭議! 在馬蕭團隊競選總統的租稅政策中,提出了十項政策措施,包括:一、對中低裝潢收入勞動家庭實施退稅補貼;二、增加薪資扣除額;三、增加教育扣除額;四、產業別獎勵取消,功能別獎勵加強;五、調降營所稅,提昇國際競爭力;六、推動綠色稅制,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七、全面改革稅制;八、保障納稅者權益;九、錢權由中央下放地方;十、提高遺產稅免稅額。由這些項目看來,馬蕭團對確實對稅改提出了相當具體的新方向買屋或措施,值得加以肯定。 然而,我們感到疑惑的是,過去國民黨強烈批評民進黨政府「債留子孫」,必須「量入為出」來減少政府負債。但上述這些稅改措施多半需要「多花錢」或「少收錢」才能辦到;以國家負債已經達到四兆元新台幣的情況下,如何能夠在「愛台灣十二項建設」大幅提高政府支出,加上大幅減稅之下,還能讓國家負債減少呢?濾桶舉例而言:第一項「退稅補貼」,依照馬蕭團隊的估計,中低收入受益家庭有九十萬戶,每戶如果退稅四萬七千元,「補貼金額」就達到四百二十三億元!而在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到百分之二十,並取消保留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的稅課下,營利事業本稅部分就會減收三百億元,加上保留盈餘減收一百多億元,這個部分就會減收四百億元!能否平衡恐怕需永慶房屋要更精細的研究和計算,絕對不是一句「景氣恢復稅收就會增加」可以「概括承受」的! 在馬蕭團隊的租稅政策分析中,可以看出規劃者也瞭解:台灣薪資所得者的租稅負擔過重,佔了報稅所得的百分之七十五;高科技產業實質有效稅率平均為百分之五點八,遠低於傳統產業的百分之十四點八,產業別租稅不公十分明顯。然而,我們卻看不出來上節能燈具述的十大政策措施可以對這種現象做出顯著調整!的確,「退稅補貼」對於九十萬戶低收入家庭有所幫助,但對其他五百萬戶家庭而言,除非有仍在上學的小孩可以些微地受惠於「提高教育扣除額」以外,看到富裕的資本家可以獲得四百億的減稅,加上調高遺產稅免稅額一倍的「厚待」,絕非必要之舉! 規劃這種稅政改革者,每每舉出香港和新加有巢氏房屋坡的案例,認為如果沒有將營利事業所得稅和遺產稅降到港、新水準,將無法和其競爭。甚至認為只要將稅率降到港、新水準,則外流到境外的數千億台幣資金就會回流國內進行投資。其實,台灣的國際競爭定位和港、新兩地完全不同,它們都是區域性的營運中心,除了租稅水準較低以外,還有各種各樣的商業自由和地理、金融上的便利性,綜合起來租房子才成就其中心地位。但是台灣在目前兩岸存在政治矛盾的情況下,是不可能成為另一個香港或新加坡的。以產業結構而論,台灣真正的競爭對手是韓國,而韓國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和台灣一樣,沒有更低。再看看近日「馬上」之後,投資氣氛頓時好轉,不少海外資金也要回台,沒有人是因為要「減稅」而決定增加投資或將資金轉回的!因此,提出「減稅租屋網吸引海外資金」論點者,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甘為資本家的喉舌,不是為台灣的利益! 總之,我們認為稅制的調整必須進行更深入的討論,沒有「社會公平」的改革,縱使獲得了「經濟效率」,也將無法帶來社會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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